为保障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部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爱卡汽车了解到,《通知》明确了针对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抵偿的三项政策调整措施。此举有利于保障积分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
相关背景情况
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下称《积分办法》),推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19年启动了《积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改<积分办法>的决定》。
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汽车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受影响程度较深。对《积分办法》实施而言,疫情延缓了企业新的节能车型和新能源车型研发上市进度,加速了车辆大型化消费趋势,燃油汽车平均油耗下降幅度比正常年份明显变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快速回暖但总量不及预期,导致油耗负积分、新能源正积分较之前预设目标有一定差距,正、负积分供需出现不平衡。
为保障积分市场平稳运行,工信部自2020年初启动疫情对《积分办法》实施影响的跟踪评估,研究政策调整方案。一是开展疫情影响评估,组织行业机构持续跟踪行业运行情况,对不同政策场景下的积分供需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测算。二是研提政策调整方案,依据《积分办法》和油耗核算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循环外技术应用和节油水平情况调研。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先后3次组织召开主要企业、行业机构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对调整措施达成共识。
三项调整措施
一、循环外技术/装置计入燃料消耗量核算
在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怠速起停系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换挡提醒装置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
(一)怠速起停系统是指在车辆即将停止或车辆停止且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时,能够自动关闭发动机,并且能够根据驾驶员的操作或车辆需求重新起动发动机的系统。搭载该系统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5升/100公里。
(二)制动能量回收系统是指车辆滑行、减速或下坡时,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动能及势能转化或部分转化为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能量存储起来,并可为整车动力输出提供辅助电能的系统。对具有制动能量回收系统且REESS标称电压等级为12伏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05升/100公里;标称电压等级超过12伏的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5升/100公里。
(三)换挡提醒装置是指装配于手动挡车辆的可实时、直观地提醒驾驶员调整驾驶操作(换挡和/或加、减速)以降低实际驾驶中燃料消耗量的装置。搭载该装置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升/100公里。
二、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
三、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其在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