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00:04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109号)要求,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交知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坤琳科贸有限公司

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秘书处负责执行组委会的决策,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文件的编制,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各项工作。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等工作。

二、 竞赛职业(工种)

竞赛设五个职业(工种),分别是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汽配销售经理人、汽车救援员、智能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

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单人赛。

三、 竞赛标准

各职业(工种)均由理论考试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比20%,实操占比80%,分别依据《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2021版)》《汽车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2022版)》《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2018版)》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

四、 参赛对象

职工组参赛选手要求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汽车流通行业在职企业职工(含一线教职工),无年龄、学历和职务限制;学生组参赛选手要求为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院校及以上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均需提供选手身份相关证明。

五、 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省级选拔赛及全国总决赛。

(一)省级选拔赛组织要求。各职业(工种)根据实际情况分设10个省级选拔赛区,各赛区在组委会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规程确定竞赛时间、地点组织赛事工作,原则上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

(二)全国总决赛组织要求。参赛队为省级选拔赛晋级队伍,原则上每个职业(工种)每赛区限报10支参赛队(职工组5支、学生组5支),每支参赛队的参赛选手人数为1名,除参赛选手外,每支参赛队可配领队1名,教练(或指导教师)1名。各省级选拔赛区晋级全国总决赛队伍组成一个参赛团体。各职业(工种)决赛时间地点分别如下:

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决赛于2026年6月在安徽合肥举办、汽配销售经理人决赛于2026年6月在四川达州举办、智能汽车维修工决赛于2026年6月在重庆举办、汽车救援员决赛于2026年10月在山东烟台举办、汽车维修检验工决赛于2026年11月在山东济南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 奖励措施

(一)除汽配销售经理人赛项以外,对于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下同)。对于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4—15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二)各职业(工种)各组别按参赛选手总成绩排名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的10%、15%、25%,由组委会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教练(或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或指导教师)证书。

(四)对参加全国总决赛团体颁发如下奖项:团体平均成绩位列前3名的,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团体一、二、三等奖证书;团体平均成绩位列第4—10名的,由组委会颁发团体优胜奖证书;对在赛事承办、协办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及证书。

(五)各职业(工种)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七、 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做好安全防控。各地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新闻宣传。各地要高度重视竞赛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八、 联系方式

冯金玲010-88515906  15810476186


附件: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6年4月8日

附件


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

肖政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

副主任:

罗 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

赵庚晟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

蔡 兵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二级巡视员

成员:

李 鑫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

管 颖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副处长

张士立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秘书长

廖 明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明君 北交知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