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来了!
发布日期:2020-06-24 12:06 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

      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于6月15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涵盖了企业采购战略管理、实施管理、采购信息管理、供应商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基本覆盖企业采购管理的全部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中航集团、中国电信、首创股份、蒙牛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山西潞安环能、北京筑龙、安徽省招标集团等10家国有企业联合起草,中国移动、中国银联、中国石化、中国一汽38家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编制,是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领域第一个团体标准。

       该标准作为一项推荐性团体性标准,提炼和总结了40多家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经验,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和欧盟、美国公共采购法律法规的部分做法,经过70多位专家历时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包括预研、立项、论证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六个阶段,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和智慧结晶。





      2019年4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该规范明确了国有企业的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以及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据介绍,《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侧重操作层面,对国有企业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其流程进行了规定,是采购执行人员的操作指南。《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架构、采购实施、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企业采购管理、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二者互为补充、配套使用,共同构成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国有企业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关系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标准将进一步填补国有企业采购法规方面的空白,促进国有企业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